时间:2014-05-05 10:59:56
六、资格复审、体检
按照所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与资格初审时相一致的相关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体检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考核
按各个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县组织、人社局、纪检、编办和用人主管单位等共同组织,综合考察考核入闱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取消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经壶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经查属实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后无异议的部分拟聘人员进行自主选岗。
九、自主选岗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采用自主选岗的方法,选岗方法为:①县直医疗机构﹝除中医、影像医师岗位外﹞按岗位总成绩排名后,由岗位总成绩第一名先选,第二名次之,依次累推。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顺序进行选岗。②乡(镇)卫生院和“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岗位总成绩排名后,混合选岗,按①的方法选择岗位。③教育系统地理、历史教师岗位按岗位总成绩排名后,按①的方法选择岗位。④乡镇卫生监督员岗位按岗位总成绩排名后,按①的方法选择岗位。
十、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自主选岗后,填写《壶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十一、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组织实施,由组织、纪检等部门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55—8778307 0355—8772221
咨询电话:0355—8778686 15713559560
本招聘方案,由壶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壶关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岗位 |
岗位序号 |
拟聘人数 |
用人 单位 |
岗 位 数 |
条 件 |
笔试内容 |
面试能力 测试 |
|||
年龄 要求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 |
|||||||
临床医师 |
w01 |
21 |
县医院 (差额) |
13 |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 6月
30日至1996年 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可放宽至全日专科。 |
临床医学类 |
以岗位和岗位序号报名,统一考试,自主选岗。 |
《 医 学 类 基 础 知 识 》 |
实 践 技 能 操 作 |
县疾 控中心 |
1 |
|||||||||
县妇 幼院 |
7 |
|||||||||
中医 |
w02 |
6 |
县中 医院 (差额) |
6 |
中医类(中西医结合) |
|
||||
检验医师 |
w03 |
3 |
县疾 控中心 |
2 |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 日至1996年6 月
30日期间出生);有资格证,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不限专业)。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医学检验学 |
以岗位和岗位序号报名,统一考试,自主选岗。 |
||
县妇 幼院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