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19 09:44:20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函[2016]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公益性岗位空岗和人才需求情况,经中坪镇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才充实公益性岗位需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工作岗位所需技能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招聘条件、招聘结果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含岗位技能测试)、体检、公示、政审、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县户籍人员;
2.本镇户籍的部队退役士兵;
3.本镇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家庭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须持有失业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悉操作现代化办化软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
5.本镇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家庭人员及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村(社区)被辞退未满3年或主动辞职未满2年的;
4.受到党纪政纪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或村(社区)在职在编干部;
6.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或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至3月20日,报名地点:中坪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军忠,联系电话:15117865668。应聘人员须填写《瓮安县中坪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并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坪镇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册、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4.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5.应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含岗位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60%,面试(含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4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测试。笔试试题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面试。按招聘人数1:3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镇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采取面试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及岗位技能实际操作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条件和综合能力进行评价确定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根据总分由高到低顺序及招聘职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人选。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相应应聘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经镇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中坪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中坪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中坪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来源:
http://www.wengan.gov.cn/doc/2019/03/14/3148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