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15 15:59:51
关于合江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合江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合江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调范围
合江县范围内与岗位选调要求相对应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 法律实务类、法学类和医学类(除护理和药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其以上 (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截止至2014年4月23日。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4月23日(8:30—12:00,14:30—17: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合江县人社局会议室(合江县党政大楼6楼)。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自行下载并据实填写《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须张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本人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二年来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的文章和撰写的代表性文字材料或其他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核、调动
考核工作由合江县人社局、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合江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62803(县司法局) 、5269814(县人社局)
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 ||||||||||||||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年 月 | 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参加工作时 间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
现在工作单位性质 | 本人身份 | |||||||||||||
文化程度 | 全日制教 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在 职教 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个 人 简 历 | ||||||||||||||
奖惩情况 | ||||||||||||||
近二年年度考核情况 | ||||||||||||||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 关 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意见 | 审核人:年 月 日 | |||||||||||||
本人签名: | ||||||||||||||
说 明: | ||||||||||||||
①本表须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 | ||||||||||||||
②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表所填内容进行审查,并在意见栏内写明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报考。 | ||||||||||||||
合江县人社局 合江县司法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