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1、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指具有人事、教育部门核发的毕业报到证,或由学校开具待就业证明有关单位录聘后设区市人事部门核发毕业报到证的人员。
2、学历:中专、大专、本科指中专及中专以上、大专及大专以上、本科及本科以上;其他要求中年限及各类资格、等级证书含所列以上年限及各类资格、等级证书。 3、应届指2011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4、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为2011年9月29日。
5、专业类别参照《2011年福建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