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14 20:19:09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文件和《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9年屏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2019〕58号)等文件精神,公开招聘53名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19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招聘范围。
2.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招考专业要求;应聘者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只能限定报考一个专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具体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以上享受笔试加分的材料,须在3月28日之前向教育局人事股提交,逾期责任自负。
4.新招聘教师必须在我县服务五年。
七、招聘的其他事项
如发现在本次新任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八、教师公开招聘时间安排计划表
3月18日至3月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县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14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6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工作。
6月底,各市、县(区)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至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九、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屏南县教育局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屏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