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9年古田县中小学 ">
时间:2019-03-13 16:43:13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9年古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2019〕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我省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学工作,专业对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24日至2001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3.面向地区“福建省”指2019年3月24日前已具有福建省常住户口的人员,福建省内大专以上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福建省生源在省内外高校的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生均视为福建省生源报考者。
4.考生报名时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9年7月31日前应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资格,有关责任自行承担)。
具体详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等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各职位考生总分(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由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古田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当年期满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3月28-29日分别向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古田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招考优惠政策。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聘用后服务期满5年方可交流、调动。
5.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若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6.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古田县教育局 中共古田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