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政策,2019年我市面向省级农村订单医学生公开招聘社区卫技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市2009~2012级省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且在我市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护师)资格。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 ">
时间:2019-03-13 12:06:51
根据有关政策,2019年我市面向省级农村订单医学生公开招聘社区卫技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市2009~2012级省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且在我市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护师)资格。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笔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核申请,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公示和录用
从笔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需服从安排,由现工作所在镇区统一调配。
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机关将主动联系考生。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23103。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987102。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