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22 02:25:58
1996年1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的,填写“研究生班毕业”;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填写“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
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院校取得学历的,分别填写“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
通过党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通过党校函授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在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11.“学位”:填写本人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一类。
12.“工作所在地”,填写工作所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13.“现任职务”: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文书、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群团干部等。
14.“职称”:填写本人已评定职称。
15.“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填写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况(包括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
16.“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填写;填近3年考核情况。
17.“主要工作业绩”:由本人填写。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5日
来源: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content_115705
来源:纳溪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