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10 13:00:12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名人(资格复审时签字): 2014年
4 月 × 日
资格初审意见
注:1.若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栏不用填写;在校学生或者待业考生,“现工作单位职务”栏不用填写;“现工作单位意见”栏,由在编在岗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盖章原件;“资格初审意见”栏,由审核单位填写,考生不用填写。2.请考生按示样规范填写报名表,若未按规定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将影响资格初审。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