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12 10:47:12
(盖 章)
年 月 日
是否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是否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本人承诺对以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所填内容如有失误、失实,责任自负。如发
现所填报的信息以及所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与报考规定不相符,愿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者签名: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4.报名须知附件4
报 名 须 知
1.携相关材料到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中心(海陵区政府611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2019年3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同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现场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需提交延迟资格审查的申请,注明延迟理由和资格审查时间,经同意后,可延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2019年党政青年人才的选聘名额。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泰州市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可从中国海陵网:http://www.tzhl.gov.cn/、海陵党建网:http://dj.tzhl.gov.cn/、QQ群共享下载)。2019届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家庭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另须提供本人政治面貌、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及以上职务、获得院系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或由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的复印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4)硕士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第一学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4张。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须书面承诺自己所填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并服从组织分配,如所填内容(信息)失误、失实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责任自负。
泰州市海陵区人才发展中心
2019年2月3日
来源:http://www.tzhl.gov.cn/tzshlq/gsgg/content/92b98c4c-3d94-4e07-9979-477dacf4beb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