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02 07:58:07
为加快石峰转型升级,吸引优秀退役军人更好服务于石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石峰区面向石峰籍退役军人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石峰籍2018年退役军人。
三、报考资格
1.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品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 年龄条件:35岁周岁以下;
4. 学历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受到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 因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收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或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开除的。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等详细信息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石峰发布(微信平台)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附件2《2019年石峰区面向石峰籍退役军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1份,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户口本、学历证书、身份 证、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日—2月19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请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件资料发送到邮箱397850736@qq.com,现场报名请到石峰区政府政务中心大楼 404室(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组)。现场报名为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联系人:刘新文;联系电话:2223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