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3年10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㈤定向招聘黔西户籍人员的职位限黔西县生源或2011年10月10日前属黔西县户籍的人员报考。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西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不受限黔西户籍的报考限制。
㈥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服务期未满三年的特岗教师;
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㈢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㈤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㈥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㈦职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㈧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㈨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㈩截止到2011年12月1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201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40,下午14∶30-17∶40。
2.报名地点:原县政府大院进门左侧二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⑴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⑷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⑸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
4.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11月9日-2011年11月11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依据到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黔西县行政办公中心218房间)领取。
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3日(笔试时间若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加分
㈠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凡参加我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大(到村任职、高校见习生)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分幅度为: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两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
㈡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以下程序办理:
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㈡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分数+加分值)*60%+面试成绩*40%。
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事业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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