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澄脱贫指〔2018〕131号)和《澄迈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
时间:2018-12-17 16:09:47
为大力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澄脱贫指〔2018〕131号)和《澄迈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澄人社通〔2018〕42号)精神,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须提供扶贫手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均为卫生保洁员。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二)性别:不限; (三)学历:学历不限; (四)要求及条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岗位安排,能胜任卫生保洁工作。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四楼408室。 (三)联系电话:0898-67629301。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扶贫手册(原件核后退回)。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工作岗位将结合应聘人员居住地,就近安排在本单位或异地安置在所包点的扶贫镇村委会、村负责卫生保洁工作。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按照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每月不低于1520元,含个人部分养老、医疗、失业),并且按规定为其缴交五险。 (四)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点击下载>>> 附: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澄迈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7日 来源: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海南:2018年12月澄迈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公告(3人)
附件4
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照 片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婚否
学历
人员类别 (在所属编号上打钩)
人员类别: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4.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6.完全失地农民;7.随军家属;8.贫困家庭劳动力;9.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户口所在地
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城镇零就业 家庭认定编号
认定或发证日期
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等级、证书编号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关系
工作单位
本人简历
起止时间
从事职业
工种
备注
用人单位意见
就业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意见
聘用时间
终止时间
终止原因
备注
此表一式叁份,用工单位、个人、审批部门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