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27 10:59:39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部署安排,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镇远门户网等媒体上及拟调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5722417、5723307
纪检监督电话:5722076
2014年镇远县部分行政、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
主管单位 | 遴选单位 | 单位代码 | 职位代码 | 招聘岗位类型 | 招聘岗位性质 | 人数 | 学历 | 学业及专业要求 | 年龄(截止报名时间为准) | 备注 |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就业局 | 01 | 01 | 管理岗位 | 事业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40周岁以下 | |
县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局 | 02 | 管理岗位 | 事业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汉语言文学 | 35周岁以下 | |||
局办公室 | 03 | 管理岗位 | 公务员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
县医疗保险事业局 | 04 | 管理岗位 | 事业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会计、财务管理 | 35周岁以下 | |||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05 | 管理岗位 | 事业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从事野外工作 | ||
镇远县农业局 |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02 | 06 | 专业技术 | 事业 | 1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畜牧、兽医、畜牧兽医 | 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放宽到45岁以下 | |
县渔政管理站 | 07 | 专业技术 | 事业 | 1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放宽到45岁以下 | |||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08 | 专业技术 | 事业 | 1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畜牧、兽医、畜牧兽医 | 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放宽到45岁以下 | |||
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 09 | 专业技术 | 事业 | 1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畜牧、兽医、畜牧兽医 | 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放宽到45岁以下 | |||
县种子管理站 | 10 | 专业技术 | 事业 | 1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农学、植保、土壤化学、农学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农学专业大类 | 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放宽到45岁以下 | |||
镇远县发展改革局 | 县粮食局管理办公室 | 03 | 11 | 管理岗位 | 公务员/参公 | 2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
合计 | 12 |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