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琼发〔2018〕15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 ">
时间:2018-12-07 16:14:18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琼发〔2018〕15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 发工作的通知》(澄脱贫指〔2018〕131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澄迈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澄人社通〔2018〕42号)文件规定,面向澄迈县金江镇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村级保洁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金江镇名山村、军田村、山朝村,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3.作风扎实,踏实肯干,有吃苦和奉献精神。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吸毒史且未接受康复治疗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澄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文明 67623939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及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回)。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按照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且按规定为其缴交五险。 (四)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海南省澄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2月7日 附件: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xls 来源: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海南:2018年12月澄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公告(3人)
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汉族
照 片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婚否
学历
人员类别 (在所属编号上打钩)
人员类别: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4.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6.完全失地农民;7.随军家属;8.贫困家庭劳动力;9.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户口所在地
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城镇零就业 家庭认定编号
认定或发证日期
2018年9月21日
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等级、证书编号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关系
工作单位
本人简历
起止时间
从事职业
工种
备注
用人单位意见
就业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意见
聘用时间
终止时间
终止原因
备注
此表一式叁份,用工单位、个人、审批部门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