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18 09:05:17
为进一步加快南召县域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经县委、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县委办、公安局等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51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31名,乡、镇20名。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要拿出一定岗位的专项指标招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敬业奉献、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回县报到未就业具有南召县户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14年7月30日前毕业);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贫困县志愿者”“三支一扶”等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局下属治安视频监控中心,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专项指标的“大学生村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相一致;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公告 2014年3月14日在县电视台、南召县政府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4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均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若报考者为独生子女的,还应持独生子女证和县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干部”等服务期满人员报名,须持服务项目相关证件。 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照相,填写报名表。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享受低保家庭的特困生免去考务费)。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若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缩减招聘岗位职数或取消本次本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地点: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办公室设五楼事业股) 3、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独生子女考生笔试成绩加7.5分(折合前),“三支一扶”服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者,笔试成绩加10分(折合前),报考专项指标的不予加分。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