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17 17:13:44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招聘三水区产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局机关雇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三水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工作人员1名,机关雇用人员1名。
二、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面向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含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3、招聘职位有年龄要求的,计算年龄截至报名的第一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报考职位条件以招聘公告为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区有关招聘规定不得雇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4月4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三水区健力宝北路37号二楼201室三水区经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7755911,87755912 。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请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考生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由区经科局招聘办对考生进行招聘资格条件的初审,对初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后规定时间内,由单位通知考生前来领取准考证。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区编办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替补人员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不予开考。
五、考试事项
(一)笔试:笔试时间另定,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总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40%。
(二)面试:面试时间另定,考核应试者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 ,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总成绩60%。每一职位笔试合格者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够比例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考生依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机关雇员招聘体检项目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其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情况不能完成招录任务时,再按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
将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通过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区编办批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
附件:
| 附件1 | |||||||
|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14年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 |||||||
| 招录单位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职位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三水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 | 职员 | 1 | 1001 | 经济学类 | 本科以上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 合计 | 1 | ||||||
| 附件2 | |||||||
|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14年招考机关雇员职位表 | |||||||
| 招录单位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职位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 辅助服务雇员 | 1 | 2001 | 法学 | 本科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 |
| 合计 | 1 | ||||||
| 附件3 | |||||||||||||
|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 | |||||||||||||
| 报考单位 | 报考单位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由招考单位填写) |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贴相片) | ||||||||||
| 现户籍所在地 | 生源地 | 婚否 | |||||||||||
| 文化程度 | 参加工作 时间 | 职称 | |||||||||||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家庭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手机 | ||||||||||||
| 身份证号 | 政治面貌 | ||||||||||||
| 有何特长或取得何种表彰 | |||||||||||||
| 学习、工作简历 | |||||||||||||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常住户口所在地 | |||||||||
| 注:此表一式一份。填报内容经核查发现有意隐瞒或与事实不符的,后果自负。 | |||||||||||||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 招考部门审核意见 | |||||||||||||
| 年 月 日 | |||||||||||||
| 备 注 | |||||||||||||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