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06 15:58:38
8、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招聘政策执行。
9、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10、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 附件1: | |||||||||||
| 集美区政法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非在编岗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 |||||||||||
| 报考单位(盖章): | |||||||||||
| 用工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需求人员类别 | 备注 | ||||||
| 最高年龄 | 性别 | 最低学历 | 最低学位 | 专业 | 户籍 要求 | 其他条件 | |||||
| 集美区政法委 | 应急处突队员 | 8 | 25 | 男 | 高中(中职) | 不限 | 不限 | 本区 | 1、退伍军人或公安学类、体育学类院校毕业生; 2、身高不低于1.70米。 | 辅助岗位 | |
|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城管协查员 | 19 | 35 | 男 | 高中(中职) | 不限 | 不限 | 本区 | 1、退伍军人; 2、身高不低于1.70米。 |
辅助岗位 | 一线执法 |
| 附件2: 集美区政法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非在编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联系人员信息表 | |||||
| 招聘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报 名 地 址 | 邮编 |
| 集美区政法委 | 李剑文 | 6062397 | 6689119 | 集美区岑东路168号集美区政府北楼301室 | 361021 |
|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陈素素 | 6229680 | 6229679 | 集美区杏林建南路6号之一 | 361022 |
| 附件3: | ||||||||
| 集美区政法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非在编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 |||||
| 政治面貌 | 户籍所在地(户口本详细地址) | |||||||
|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 是否厦门生源 | |||||||
| 学 历 | 职业资格证书 | |||||||
| 身份证号 | 通讯地址(含邮编) | |||||||
| 手机号码 | 其他联系号码 | 电子信箱 | ||||||
| 外语水平 | 计算机水平 | |||||||
| 个人简历 (从初中起) | ||||||||
|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姓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职务等) | ||||||||
| 报考单位 名称 | 报考岗位 | |||||||
| 应聘人员签名 | 本人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经审查不符,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 |||||||
| 应聘人: | ||||||||
| 年 月 日 | ||||||||
| 资格审查 意见 | 初审 | 审查人签名: 招聘单位盖章 | ||||||
| 复审 | 审查人签名: | |||||||
| 注: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本报名表一式二份,近期1寸免冠相片3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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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