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08 11:40:25
根据喀署发【2018】60号文件中关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通过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工作的要求,经巴楚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公告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至2000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和政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凡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到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劳动大厦一楼)报名。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8年新疆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8年新疆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加盖所有印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转军人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转军人退伍证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4张(蓝底)。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6日-10月14日
报名地点:巴楚县劳动大厦1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陈 颖 0998-6215092
张廷禹 15099005303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由县人社局和县农林局依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对其身份、学历、资格证书、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审核。同时提前准备个人学籍档案,于体检后提交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综合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语种: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入闱面试人员公告。
2、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未按时 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二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甲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六)报到
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单、考察表。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1、体检合格人员予以拟聘用,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年。
2、聘用人员为我县县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聘用岗位标准,并按规定统一缴纳社保。
3、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凡招聘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或聘用后发现其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虚假资料报名的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对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五年内不得参加巴楚县组织的任何招考。
6、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此次招聘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7、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8-6214075
县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998-6215160
原标题:2018年新疆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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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 —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一140mmHg(12.00一18.66Kpa)。
舒张压60mmHg一90mmHg(8.00一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急性肝炎,不合格;慢性肝炎,如肝功正常,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2018年新疆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8年新疆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报考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
年龄 | 性别 | 族别 | 学历 | 专业 | 户籍或生源 | 其他 | |||||
1 | 巴楚县农林局 | 2018001 | 农产品检测 | 1 | 35岁及以下 | 不限 | 少数民族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
2 | 巴楚县农林局 | 2018002 | 农产品检测 | 2 | 35岁及以下 | 不限 | 汉族 | 大专及以上 | 植物生产与农业技术类、生物学类、食品科学及工程类 | 不限 | |
3 | 巴楚县农林局 | 2018003 | 农产品检测 | 1 | 35岁及以下 | 不限 | 汉族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
说明:专业名称具体分类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为准 |
2018年新疆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2018年新疆巴楚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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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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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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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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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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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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