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30 20:16:01
根据微信公众号“诸暨发布”消息得知:
诸暨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将于8月31日发布,正式公告出来前,提前给大家剧透一下。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和招聘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等详见8月31日诸暨日报刊登的《诸暨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届时91考试网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也会跟进及时更新在【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中,请及时关注!重要的几点内容,先给大家说一说: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自愿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2日8: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自行下载打印《诸暨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粘贴照片,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招聘职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还需提供退伍证(或人武部相关证明)。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上的诚信承诺并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 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考务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只报名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2、准考证下载
已完成缴费人员在2018年10月22日-10月26日登录浙 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时间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8年 10月27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可在2018年11月中旬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查询。
4、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法与公务员考录一致,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pide;2×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招聘内容以正式公告为准。
诸暨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 序号 |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 | 拟招 | |
|---|---|---|---|---|---|
| 名称 | 性质 | 聘数 | |||
| 1 | 信访局 | 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办事员 | 1 |
| 2 | 司法局 | 市公证处 | 自收自支 | 公证员 | 1 |
| 3 | 水利水电局 | 市水库管理所 | 全额拨款 | 办事员 | 2 |
| 4 | 文广局 | 市图书馆 | 全额拨款 | 办事员 | 1 |
| 5 | 卫计局 | 市急救中心 | 全额拨款 | 办事员1 | 1 |
| 6 | 办事员2 | 2 | |||
| 7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 全额拨款 | 办事员 | 1 | |
| 8 | 下属事业单位 | 差额拨款 | 办事员1 | 1 | |
| 9 | 办事员2 | 1 | |||
| 10 | 办事员3 | 1 | |||
| 11 | 办事员4 | 1 | |||
| 12 | 人民法院 | 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速录员 | 2 |
| 13 | 镇乡(街道) | 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办事员1 | 1 |
| 14 | 人民政府(办事处) | 办事员2 | 1 | ||
| 15 | 办事员3 | 1 | |||
| 16 | 办事员4 | 1 | |||
| 17 | 办事员5 | 1 | |||
| 18 | 办事员6 | 1 | |||
| 19 | 办事员7 | 1 | |||
| 20 | 办事员8 | 1 | |||
| 21 | 办事员9 | 1 | |||
| 合 计 | 24 | ||||
注:上述岗位聘用后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来源: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