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要求。核减报考教育局下属学校信息技术岗位和运动训练教练员岗位的招聘人数。
时间:2018-08-17 11:45:20
开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