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14 10:46:57
按照《2018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湖口县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事宜。
根据《公告》要求,如因考生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递补一次。
具体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发布。
二、体检安排。
第一批体检具体对象为湖口县第一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具体第一批体检名单见附件1)。第二批体检公告将另行发布。
所有岗位的体检公告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三、体检事宜。
(一)体检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8年8月17日(周五)8:30,8:40仍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湖口县石钟山景区大门口
(三)体检的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四)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注意的事项
1、请考生下载《考生体检须知》(附件2),仔细阅读并签名。
2、考生须于体检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湖口县石钟山景区大门口,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考生体检须知》、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面试准考证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260元。
4、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6、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妇科、X光等)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电话
湖口县人社局:0792-3660965 13803559512
此公告由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度湖口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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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一批体检名单.doc附件1:第一批体检名单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1 |
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专技岗 |
100427001 |
2 |
流泗镇 |
专技岗1 |
100427002 |
3 |
付垅乡 |
专技岗2 |
100427003 |
4 |
湖口县广播电视台 |
专业岗 |
100427004 |
5 |
湖口县审计信息中心 |
专技岗 |
100427005 |
6 |
湖口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
专技岗 |
100427007 |
7 |
县节能监察大队 |
专技岗 |
100427008 |
8 |
江西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
专技岗 |
100427010 |
9 |
江西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
专技岗 |
100427011 |
10 |
湖口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专技岗1 |
100427012 |
11 |
湖口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专技岗1 |
100427012 |
12 |
执法大队 |
专技岗 |
100427015 |
13 |
网信办 |
管理岗 |
100427016 |
14 |
湖口县水利技术指导站 |
专技岗 |
100427017 |
15 |
马迹岭水库管理站 |
专技岗 |
100427018 |
16 |
湖口县马影国土资源所 |
专技岗 |
100427020 |
17 |
湖口县国土资源局工业园分局 |
专技岗 |
100427021 |
18 |
湖口县双钟国土资源所 |
专技岗 |
100427022 |
19 |
湖口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专技岗 |
100427023 |
20 |
湖口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专技岗 |
100427024 |
21 |
湖口县公证处 |
专技岗 |
100427025 |
22 |
湖口县环境监测站 |
专技岗1 |
100427026 |
23 |
湖口县环境监测站 |
专技岗2 |
100427027 |
附件:2、《考生体检须知》.doc附件2:
考生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进一步检查。
九、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十、关于复检的有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条款,清楚了体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并保证遵守。
受检者签字:
年 月 日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