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25 15:34:44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附则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营山县人社局 0817-8377693
营山县水务局 0817-8221584
营山县监察局 0817-8221253
附件:1、营山县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范围 | 其他条件要求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或学位 | 专业条件要求 | |||||
营山县水土保持局 | 水文与水资源技术岗位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 |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研究生:水文学及水资源 | |
工程造价技术岗位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 |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工程造价 管理科学与工程 | ||
营山县防汛抗旱服务队 | 工程地质技术岗位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 |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水文与工程地质 、工程地质勘查、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 | |
营山县水政监察大队 | 给排水技术岗位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 |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研究生:环境工程 | |
文秘岗位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 |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注: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和所载学历、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的 “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应分别完全相符,相近或相关专业请勿报考,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的后果自负。 |
2、
3、营山县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 要 职 能 |
营山县水土保持局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营山县朗池镇文路198号 |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水土保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国家投资水土保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调解水土保持纠纷,协助查处水土保持违法件,征收管理水土保持规费。 |
营山县防汛抗旱服务队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营山县朗池镇文路198号 | 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抢险案应急供给工作;负责城镇应急供水、防洪保安、抢险救灾等流动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备检修、技术服务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河道日常巡查、疏通和清障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汛期值班、汛前安全检查、汛中督查和汛后灾后的统计上报工作。 |
营山县水政监察大队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营山县朗池镇文路198号 |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水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排水、渔业生产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承担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县内水事案件,协调仲裁跨乡镇(部门)水事(渔业)纠纷;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和其它各类水行政规费;负责执法设施装备的使用管理和文书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配合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水务局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