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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益性岗位目录.doc
附件4
公益性岗位目录
(一)基层农业服务。具体包括村支书(主任)助理、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技推广服务、农业信息咨询、乡村科普服务、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扶贫开发、农房建设技术服务指导、失地农民专项服务协理等。
(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具体包括乡村医疗卫生辅助服务、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协管、乡村卫生院护理服务、乡村(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乡村(社区)卫生防疫协管、乡村(社区)妇幼保健、社区护士、社区卫生服务等。
(三)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具体包括乡村(社区)文化服务、乡村(社区)文化室管理、乡村(社区)文化宣传、乡村(社区)科技服务、乡村(社区)体育服务等。
(四)基层法律服务。具体包括司法协理、普法宣传、民事调解协理等。
(五)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具体包括民政助理、社区托(助)老服务、社区托幼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助残服务等。
(六)基层市政管理。具体包括道路交通协管、消防安全协管、环境保护协管、城市规划协管、市场协管、流动人口协管、治安维护协管等。
(七)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具体包括乡村道路维护、乡村水利设施维护、廉租房配套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卫生保洁等。
(八)其他。具体包括社区主任助理、低保协管、残疾工作协管、社区矫正协管等,以及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等岗位。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妥善解决就业问题,逐步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二、公益性岗位界定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并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各类岗位。具体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35号)和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新增公益性岗位目录的通知》(黔劳社厅〔2009〕22号)文件规定开发的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政策依据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7〕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调整部分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310号)、剑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剑河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剑府办发〔2011〕37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河县公益性岗位享受补贴年限期满人员清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剑府办函〔2018〕79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剑河县2018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方案》(以下称招聘方案)。
四、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具有本县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女:18-49周岁,男:18-59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8.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转移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9.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在城镇居住且处于无业状态的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者,在居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10.在农村常住的无地无业,且在农村常住地乡镇(街道办)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1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招聘数量。根据省、州给我县公益性岗位控制指标数及用人单位用工需求进行统筹调配,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62人,对用工需求较大的用人单位给予指标倾斜,优先招聘零就业困难家庭成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求职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2.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有效期限内的。
3. 已经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实现创业就业的。
4.群众举报经核实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
5.存在犯罪事实仍在刑罚期限的。
6. 有违法乱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公益性岗位申报及审定
(一)申报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10日。
(二)申报要求:各用人单位根据各自工作需求及单位经费状况申报公益性岗位数量(一般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乡镇原则上不超过5个,特殊情况除外),在申报截止日前填写好申报表(附件2),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县就业局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岗位审定:2018年7月11日-7月13日,根据各用人单位的申报,召开剑河县公益性岗位享受补贴年限期满人员清退及重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公益性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六、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
(一)宣传阶段。2018年6月20日-7月31日。
招聘方案和公益性岗位一经审定将及时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hx.gov.cn/)、电子政务、县电视台、海报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