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24 08:01:09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市人社局监督。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的1:3比例的,报名人员可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内容:《科目一》: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
《科目二》:包括公文写作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关知识等。
2、面试
面试实施方案由招聘单位负责制定,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对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办公室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内容包括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三)考核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考核方案由招聘单位负责制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社部门(或委托单位)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和命制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故,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单位要自觉接受人社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