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19 18:23:15
四、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人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思考和答题。在规定的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五、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抽签登记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全天的面试全部结束宣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
七、面试时间需1天,考生统一免费提供午餐,特殊饮食习惯的可自带午餐。
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