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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相近专业范围问题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靖江市2018年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6月11日17:00。凡未提出添加及未经批准,未在报名现场和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十、几种类型的人员能否报考的问题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其非全日制学历(或以前取得的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如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报考),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二)社会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在进入体检前必须提供本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现役军人不可以报考。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凭落户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报考。
(四)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不能报考;通过公开招考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不能报考。
十一、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要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十二、关于回避问题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三、关于开考比例问题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原报考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并允许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四、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一)报名及面试前进行资格初审、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五、关于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问题
招聘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89号)执行。
十六、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五)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支持^色 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四)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五)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六)自2015年6月10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十七)自2013年6月10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八)自2015年6月10日以来,担任领导岗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十九)自2015年6月10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二十)2017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6、2017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二十一)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二)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十七、关于考试教材问题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靖江市组织人社部门无关。
十八、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考试笔试费用100元/人,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本次考试面试费用、体检费用不再收取。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
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笔试报名现场收费处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十九、本“报考指南”的内容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靖江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及的其他问题,也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0292126,80292122。
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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