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09 08: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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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仰口分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驾驶员兼夜间安全保卫)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三)青岛市内常住户口; (四)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8年以上并从事安全保卫工作2年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qdfy.chinacourt.org)下载报名表,并于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9:00-12:00,13:30-16:30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东海东路99号)1902房间报名。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安保工作证明,2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1月16日(星期四)9:00-12:00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东海东路99号)1902房间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将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时间:1月17日(星期五)9:30-11:00 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东海东路99号)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 时间:1月18日(星期六)9:30-10:30 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东海东路99号) 四、成绩核算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分别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考察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等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录用意见,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qdfy.chinacourt.org)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政策咨询电话:83098561(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83098647(工作时间内)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仰口分部 |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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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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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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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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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近期 一寸免冠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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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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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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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部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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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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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领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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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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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
年至 年在 单位从事安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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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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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固定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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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主要奖励及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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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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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 本人签字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 签名: 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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