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6 19:16:07
18、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不能。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居民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19、复检有关问题。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20、咨询电话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
对公告内容及政策有疑问请致电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咨询电话:0769-22836693。对岗位条件有疑问请致电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请致电技术支持电话020-29847177、020-29843055。咨询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休息时间除外)。
附件3 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