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3 07:51:35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在公安机关辅助岗位上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者涉密事项工作,不穿着制式警服、佩带警用标志,不配备、使用警械武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有工作经验人员优先,户籍不受限制,录用后根据岗位需求由分局统一调配。
三、招聘条件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无劳动纠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3月22日至4月4日,报名人员到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洪泽湖大道98号)505室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同时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咨询电话:0517—87566599。
此次招聘将进行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最终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正式聘用后根据分配的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
2018年3月21日
来源:
http://www.hongze.gov.cn/art/2018/3/21/art_4363_221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