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9 14:02:04
关于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招聘辅助聘员的公告
经区编办批准,我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聘员3名。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辅助聘员3名,其中:安排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名、综合管理科1名、人事服务中心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成绩合格人员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日后有个别人员离职,区人力资源局将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补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12月26日、27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6:00)共三天。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708室,报考咨询电话:2890267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
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和一寸相片2张。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3倍的将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1.笔试分数合格线由区人力资源局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2.面试分数合格线由区人力资源局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对于没有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 ,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于有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办理聘用手续
1.通知拟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报到,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安排及岗位指引;
2.通知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手续。
3.首份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由相关部门提出是否转正使用文件。
五、用工模式及待遇
1、正式录用后,与区人力资源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区属人才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事谊。
2、工资福利待遇按区人力资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考辅助聘员职位表 | ||||||||||
| 序号 | 招考 职位 |
聘用 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考生 类别 |
考生 户籍 |
备注 | ||||
| 性别 | 最高年龄 | 学历 | 学位 | 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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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书记员 | 1 | 不限 | 30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法学专业 | 不限 | 不限 | |
| 2 | 综合管理科 辅助性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30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 3 | 人事服务中心 辅助性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30 | 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有较强写作能力者优先 |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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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情况 |
配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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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
姓名: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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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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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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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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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
初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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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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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户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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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 |
离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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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办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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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归属: |
子女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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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间: |
再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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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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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数: |
生育子女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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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是否独生子女 |
领取独生子女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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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节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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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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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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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户地 |
省 市 区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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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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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引进人员向深圳市人事局提交引进人员所需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引进人员单位和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拟引进人员,须由深圳市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拟引进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4.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