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8 14:01:43
为了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招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2014年南充市高坪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有学位证及其他证件要求的,其证件取得并实际持有时间亦为2014年7月31日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 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允许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岗位,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7) 公招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本单位公招岗位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工作经历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一律按实年(即满周年)计算,其工作年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系指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
三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地点为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高坪区鹤鸣西路71号,原高坪区劳动局大楼),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6日至1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带以下资料:
1、本人填报的《报名志愿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出具的证明务必注明报考者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取得毕业证的时间。证明信息不全不齐者不予认可。
3、委培生、定向生及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且须提交所需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缴费报名。报名时应慎重填写《报名志愿表》,报名后不得更改。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本次招聘两个及以上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缴费每人每科50元。
(三)岗位调整
1、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综合知识》(含《教育公共基础及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2、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综合知识》(含《教育公共基础及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理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招聘单位于2014年1月16日在高坪人力资源网(http://gp.rlzy.gov.cn/)上向社会公布,并退还取消岗 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所缴费用。
(四)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笔试资格审查,区人社局负责确认审核;有争议难以确认的,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查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退还笔试费;审查合格的,由区人社局发给准考证。应试者于2014年1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到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高坪区鹤鸣西路71号509室,原高坪区劳动局大楼509室)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