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7 0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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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市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于2013年12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城管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上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八、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四)聘用人员按我市有关规定统一实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其退休待遇通过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和职业年金制度予以保障,自聘用之日起按规定缴交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九、其它事项 (一)选聘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属2012年、2013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附件: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附件列表: |
深圳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市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聘工作人员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属深圳市外调入深圳,如属已怀孕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除填写此表外,还需由深圳拟接收单位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的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此表中须由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到深圳市计划生育局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 4.如深圳市内调动的事业单位人员,只需填写此表,并由原工作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确认即可。 5..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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