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0 16:01:35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能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淘汰后,不足人员,从其余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拟招聘人数,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参加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在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人员,则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一)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
(二)在考核、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由下一名人员递补。
七、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到期后视情况续签或终止;若进入办理手续的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则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每人每月1700元执行。试用期满签订用工合同后,每人每月2240元,其中:实发工资1700元,伙食补助540元。社会保险费用(五险)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分别计算核定后上缴。
九、纪律要求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用人单位发出招聘事宜的通知时效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十、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腾冲县应急办:5155338
腾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34474
腾冲县林业局:5186429
举报电话:中共腾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5136714
附:岗位设置表
腾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腾冲县林业局
腾冲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二Ο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腾冲县应急救援大队服务岗位设置表
用工单位 |
用工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 要求 |
其它要求 |
县应急救援大队
|
应急救援服务岗位 |
13 |
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腾冲县户口 |
腾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腾冲县林业局
腾冲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二Ο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