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18 16:58:4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沈阳工程学院负责。在面试前,应聘者要按照招聘单位的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职称证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经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将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沈阳工程学院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的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五)体检
考核合格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沈阳工程学院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 ||||||||
招聘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招聘条件 | 招聘方式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资历 | 其他条件 | ||||
专业技术 | 管理学院专任教师 | 1 | 研究生 | 博士 | 农业水土工程 | 考核 | ||
专业技术 | 法律系专任教师 | 1 | 研究生 | 博士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考核 | ||
专业技术 | 电力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 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电气工程相关专业 | 考核 | ||
专业技术 | 能源与动力学院实验教师 | 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热能工程相关专业 | 考核 | ||
专业技术 | 自动化学院实验教师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电机与电器 | 考核 | ||
专业技术 | 信息学院实验教师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考核 | ||
专业技术 | 省团校教师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系统工程 | 考核 | ||
专业技术 | 商务英语系专任教师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旅游与酒店管理 | 有海外留学经历优先 | 考核 | |
专业技术 | 学报(编辑部)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考核 | |
合计 | 11 | |||||||
招聘联系人:杨老师 | 邮箱:yz5826@163.com | 电话:024—31975193 |
沈阳工程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