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0 16:47:20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灵山县调处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三大纠纷”调处协管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灵山县调处办调处协管员2名,负责协助县调处办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及办公室相关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性别:男女不限。
(三)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及对调解处理纠纷有丰富经验者,优先聘用。
(四)其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奉献精神;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参加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提交《灵山县调处办调处协管员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地点:灵山县调处办公室(县政府大院3楼);网络报名邮箱:lsxtcb@163.com(网络报名时注明:“协管员报名”字样)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至3月31日。报名联系人:谢植莲,电话:6513668。
(二)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由灵山县调处办领导小组确定,并通知报名应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证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等有关事项。
(三)审定录用
经面试考核,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相关部门审定后,由县调处办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我县财政相关聘用人员标准。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险”列入县财政预算。
灵山县调处办
2018年3月9日
来源:
http://www.gxls.gov.cn/news/details.asp?newsid=5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