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13 10:20:21
(四)考核
1、考核对象: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
2、考核时间:2013年12月30日前。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遵纪守法、德才表现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五)聘前公示:体检、考核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审核、上报审批。
(六)选岗: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拟聘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后顺序(若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若《专业知识》成绩也并列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顺序),依次自愿选择具体聘用单位和岗位。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办理聘用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拟聘人员出具聘用通知书,拟聘人员凭此依据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聘用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组织个人填写《营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并报批存档。拟聘用人员1月(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时间为准)内不到县人社部门办理手续、或办理了手续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上班的(以聘用手续规定时间为准),视作自动放弃,缺额不再替补。
四、其他事项
(一)采取本次办法招聘仅限一次,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选岗等任一环节因自身原因未参加的,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其责任自负。
(二)工资、工龄 及 “五险一金”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须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在公招及正式招聘后的任一环节中,因被审查或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附件
营山县基层事业单位
招聘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乡镇 |
农业服务中心 |
基层畜牧兽医管理站 |
备注 |
七涧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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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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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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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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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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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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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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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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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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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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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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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码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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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岭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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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元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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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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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伏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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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垭镇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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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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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泉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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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顶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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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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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玲珑乡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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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2 |
6 |
|
营 山 县 农 牧 业 局
营山县畜牧食品局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