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09 14:00:40
七、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协助配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该职位考试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人选。
八、公示
招聘(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储备)人选,并在松山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举报问题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储备)资格。取消咨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监督举报电话0476-8466881。
九、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储备)的,经招聘(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予以聘用(同一职位代码录取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按总成绩高低为序自由择岗)。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计算工龄,发放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经区委组织部、人事局、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储备人才依据《赤峰市松山区事业单位人才储备暂行办法》执行。
十、组织实施
本次聘用(储备)考试由区招聘(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招聘(储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方案由区招聘(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附:1、2013年松山区公开招聘(储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2013年12月内蒙古赤峰松山区事业单位招聘128人岗位表
3、2013年松山区公开招聘(储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
2013年松山区公开招聘(储备)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华(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员:孙明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孟宪君(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考核办主任)
段鸿博(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梁剑廷(区编办主任)
国续春(区人事局局长)
庞国勤(区财政局局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国续春(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