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07 19:47:32
2013年奉贤区 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快奉贤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招聘公告》为准;
7、具体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2013年下半年奉贤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间,以足年计算。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9:00-11:30,13:00-15:00;
2、报名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社区学院东部校区(南桥镇曙光路158号);
3、职位限报: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公告职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以所填《报名表》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得调整;
4、提交材料:《2013年奉贤区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二张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5、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对所交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12月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 奉贤人才网上公布;
5、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两门成绩总分不得低于全体考生两门总分的平均分;
6、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相关事项
1、计划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通过报考相关专业的人员统一调剂补充人选;
2、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总分;
3、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贤人才网上公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人员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7199567 67199568
附:
2013年奉贤区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序号 | 主管 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招聘 对象 | 工作年限 | 年龄要求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其他条件 |
1 | 区监察局 | 行政效能投诉受理中心 | 档案信息管理员 | 管理岗位 | 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分析处理、办公自动化、联络协调、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工作 | 1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本市户籍,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2 | 区监察局 | 行政效能投诉受理中心 | 投诉受理员 | 管理岗位 | 负责投诉件及上级领导机关批转件的受理、办理、督办、反馈 | 1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法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本市户籍,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3 | 区监察局 | 行政效能投诉受理中心 | 文秘 | 管理岗位 | 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文件起草;对投诉受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撰写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材料 | 1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行政管理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本市户籍,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在文字写作方面有特长的优先 |
4 | 区农委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病虫测报 | 专技岗位 | 负责全区农作物田间病虫草的调查和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 1 | 社会在职人员 | 二年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农学专业 | 本科 | 学士学位 | 不限 | 本市户籍,全日制 |
5 | 区人社局 |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文秘 | 管理岗位 | 负责起草、审核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重要文件;行政、信函等文件及来电的拆阅、登记、传阅、保管、催办等工作 | 1 | 社会在职人员 | 二年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本科 | 不限 | 不限 | 本市户籍,从事文字组织工作2年以上 |
6 | 区人社局 |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工伤认定 | 管理岗位 | 负责本区工伤认定受理、调查、审核等相关事宜 | 1 | 社会在职人员 | 二年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法学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 本科 | 不限 | 不限 | 本市户籍,有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7 | 区民政局 | 福利院 | 医生 | 专技岗位 | 负责住院老人的日常医疗保健服务 | 1 | 社会在职人员 | 三年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本科 | 不限 | 不限 | 本市户籍,有全科医师资格证优先 |
8 | 区民政局 | 殡仪馆 | 文员 | 管理岗位 | 负责各类报告、文件的起草,协助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 1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不限 | 本市户籍,有写作、摄影、计算机应用专长的优先 |
9 | 区民政局 | 救助管理站(收入核对中心) | 文员 | 管理岗位 | 负责本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 1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 | 学士学位 | 不限 | 本市户籍,全日制 |
10 | 区民政局 | 救助管理站(收入核对中心) | 核对员 | 管理岗位 | 负责本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的财务情况收集、分析等工作 | 1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 | 学士学位 | 不限 | 本市户籍,全日制,有助理会计师资格优先 |
11 | 区环保局 | 环境监测站 | 应急监测员 | 专技岗位 | 处理区内突发性环境事故 | 2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 | 不限 | 本市户籍,全日制,要求适应野外、夜间工作环境,男性 |
12 | 区环保局 | 环境监测站 | 现场监测员 | 专技岗位 | 对现场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 2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保护与监测、环境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 | 不限 | 本市户籍,全日制,要求适应野外、夜间工作环境,男性优先 |
13 | 区环保局 | 环境监测站 | 化学分析员 | 专技岗位 | 运用化学或仪器等手段分析环境样品 | 1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环境生物、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 | 不限 | 本市户籍,全日制 |
14 | 区水务局 | 南桥水务所 | 信息技术员 | 专技岗位 | 水利排灌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环境等涉水工作 | 1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水利类、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本市户籍 |
15 | 区水务局 | 海塘管理所 | 工程技术人员 | 专技岗位 | 落实海塘工程维修养护各项工作,做好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立卷、装订 | 1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自动化、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本市户籍 |
16 | 海湾镇 |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群文专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群众文艺相关工作 | 1 | 社会在职人员 | 二年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不限 | 本市户籍,熟悉群众文艺工作,具有编舞或群文创作等专业特长(需提供相关证明) |
2013年下半年奉贤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 ||||||
报 名 登 记 表 | ||||||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户 籍 | |||||
婚姻状况 | 政治面貌 | |||||
现工作单位 | 民 族 | |||||
文化程度 | 特长或 资格证书 | |||||
身高 | 体重 | |||||
身份证号码 | 考生身份(打√) | 1、应届毕业生( ) | ||||
外语水平 | 计算机水平 | 2、社会在职人员( ) | ||||
电 话 | 手机 | |||||
家庭地址 | 邮 编 | |||||
本科学历信息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是否全日制 | |||||
硕士学历信息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是否全日制 | |||||
个人简历 (从高中开始填写) | ||||||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
承诺书 | ||||||
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 ||||||
承诺人(签名): | 日期: |
(请下载打印后,填写完整并粘上照片,报名时与所需材料一并提交)
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