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04 15:03:14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决定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办公室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和名额
青川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办公室为青川县民政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本次公开考调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我县现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借调出县外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熟悉新社会组织相关工作,并具有一定党建工作经历。
3.年龄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9日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办公室(县民政局二楼),联系电话:7202527,联系人:黄小梅。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具有报考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等情况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
(二)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体检、考察
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体检人数与考调岗位数1:1的比 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组织考察的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四) 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五)公示
拟调人员按规定公示3天。
(六)办理调配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06543
县民政局 7202527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7202492、720252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01356
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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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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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岁) |
( 岁)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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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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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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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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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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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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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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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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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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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 次及毕 业院校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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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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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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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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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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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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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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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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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年度考 核情况 |
2010年度 |
2011年度 |
201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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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及重 要社 会关 系 |
称 谓 |
姓 名 |
年 龄 |
政 治 面 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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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调出单位 主管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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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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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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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单位 主管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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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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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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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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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双面打印)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