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04 10:28:02
六、体检与考察
招聘歙县中学教师体检考察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招聘记者体检考察人选分别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在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合成的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1月24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基层服务项目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必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 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考务电话:0559-6513244(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6519489(县纪委监察局)
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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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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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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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党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企业 □ | ||||||||||||||||||||||||
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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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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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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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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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及突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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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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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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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以及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
2.“执业资格”是经国家认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如: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中)药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
3.本表A4纸双面打印,本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中共歙县县委组织部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