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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2011年招聘人员公告(一)

时间:2011-06-28 09: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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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以下简称长江水保局)是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行使水资源保护行政管理职能的单列机构,成立于1976年。长江水保局主要负责水资源保护有关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流域内水资源质量的监测、调查与评价;负责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和向饮用水源区等重要水域排污的监督控制;参与审核流域内大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负责取水与采砂许可中的水质与水态环境管理;统一规划流域内水环境监测站网;负责拟定流域水环境监测规程和省界水体质量标准;协调省级水污染纠纷,参与重大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发布重大水污染警报;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长江水保局下设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水保所)、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上海局(以下简称上海局)、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丹江口局(以下简称丹江口局)四个事业单位,拥有先进的分析测试仪器、内河水环境监测船和移动监测实验室。

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名,招聘单位为局属事业单位水保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岗位

 

序号

用人单位

所在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描述

招聘人数

应聘人员条件

考试方式

备注

专业

学历要求

其他

是否

在职

1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综合处

会计

主要从事审核会计原始凭证并进行会计核算;资产清查盘点;会计档案归档及保管;配合财务主管编制会计预算及决算报表等工作。

1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同等条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英语六级;熟练使用用友财务软件;通过CPA考试者优先。

笔试和面试

武汉工作

2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水资源保护工程与环境监理部

环境监理

主要从事水资源与水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设计等工作。

1

研究生阶段:水文水资源;本科阶段:农田水利或水利水电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英语六级;研究生阶段专业实践内容主要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规划、设计、评价、科研等;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笔试和面试

武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11以后出生);

(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毕业的学生及海外高层次留学的归国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敬业爱岗、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受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长江水保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实施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应于20116292011712,登录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网站(www.ywrp.gov.cn)报名,下载并填写《长江水保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发送至chengr@ywrp.gov.cn。长江水保局人事部门将于2011715在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网站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符合条件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三张二寸照片、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到所报考的用人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时间定于2011720举行,根据岗位要求,考试采用相应的方式进行(详见招聘岗位)。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报考者收到的《长江水保局考试准考证》为准。

1、专业笔试。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2小时。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前五名参加面试,如少于5人,均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设主考官1人,由用人单位领导担任;考官4-6人,由用人单位部门领导及聘请的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成绩汇总。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三)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体检时间定于20117月下旬。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在用人单位的统一安排下,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由考核组成员到被考核者的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经体检和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出现的空缺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均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四)公示

公示时间定于20117月下旬。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用人单位择优提出拟聘人选,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委网、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

凡公示的拟聘人员未报到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并将有关情况报委人劳局备案说明。

(五)签约聘用

招聘结果报长江委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审批后,由长江水保局人事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回避

在招聘工作中,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七)其他事项

外地应聘人员可由用人单位统一联系住宿。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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