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九)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业务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报考卫生、计生系统同一类职位的拟聘人员,经考核政审合格后,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如遇考生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个县或州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社部门正式行文聘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县市。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在招聘过程中,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zss.gov.cn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zss.gov.cn
九、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三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4525545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4522771三穗县纪委办公室)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考生填写、提供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等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上进行公布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