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01 11:15:14
2018年 月 日
4、中介机构进驻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协议附件4:
中介机构进驻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协议
甲方:涟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乙方:
通过公开方式引进各类中介机构入驻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介超市,经乙方申请,甲方会同县行业主管部门择优选择,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入驻期限及方式
乙方进驻中介超市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进驻方式为实体进驻。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一个窗口,一套办公桌、椅、橱柜及水、电、电脑、网络设施供乙方使用。
2、甲方按既定的规章制度,对中介超市实施统一管理、考核。
三、乙方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按行业标准规范操作。
2、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执行《涟水县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3、乙方有关本机构资质条件、执业人员和范围等发生变化影响到中介业务质量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4、必须规范经营、诚信服务。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时应依法与委托人签订合同(除即时办结及简单的中介业务外),独立按时完成中介服务工作,不得无故放弃或擅自转让中介服务业务。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报告保证真实、合法,按照承诺内容如期完成委托合同及业务规范规定的服务事项,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5、实行低限收费、限时服务。收费标准遵守物价部门制订的收费优惠政策,办理时限不得超过公开承诺时限。
6、按甲方要求做好资料的公开工作,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公开内容进行规范公开。
7、每月将受理的中介服务项目相关内容记入台帐,以便甲方回访。
8、指定业务协调联络人,代表本中介机构参与甲方或主管部门召集的联席会议。
9、协议签订时,乙方需一次性交付甲方一年办公、管理等费用4200元(含每月350元考勤预缴金,用于乙方窗口人员的考勤奖发放)。
10、乙方窗口工作人员需统一服装,费用自理,由甲方统一采购。
11、乙方作息时间需与县政务服务中心作息时间同步。
12、执行A、B岗制度,确保工作时间窗口不缺位。
四、合同终止情况
1、 乙方因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并经甲方证实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进驻协议经协商可终止。
2、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违反《涟水县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
(2)不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3)与服务对象争吵被查实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多次被服务对象投诉被查实的。
(4)存在其他违规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18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
涟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