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03 11:07:31
九、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凡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完善手续后,报州人社部门审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定点定岗五年内不准调动(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 《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6212464(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纪委监察局)
附件:
| 兴仁县2013年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岗位一览表 | ||||||||||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 历 | 专 业 |
年龄要求 | 户籍 | 备注 |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 001 | 驻矿安全监管工作人员 | 76 | 男性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采矿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勘察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矿山工程技术 | 1、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2、取得煤炭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9年12日1以后出生)以下。 | 不限 | |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工科类 | |||||||||
附件二
兴仁县2013年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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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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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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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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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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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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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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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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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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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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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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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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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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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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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 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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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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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加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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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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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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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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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证件照(白底1) |
1寸证件照(白底2) |
1寸证件照(白底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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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确认栏 |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代报人员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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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字: 2013年 月 日(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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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序号由交表收费处工作人员填写,其余项目由报考人员填写,小方框内填写有关代码,填写 时请仔细核对。 ★报考条件及岗位代码参见招聘简章和岗位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