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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依照《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项
应聘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按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46—5680621
监 督 电 话 :0546—5611108
中共利津县委组织部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