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30 08:41:26
备注:1.县(市、区)武装部认定其入伍时大学毕业生身份。
2.市、县(市、区)退伍安置部门依据其档案认定服役立功受奖情况。
附件6
洛宁县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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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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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 (2) | ||||
加分政策 | 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宁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在洛宁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从洛阳入伍的大学生退伍士兵,享受加分政策。 | ||||
加分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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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本表1式2份。2.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7:
应届毕业生学历情况证明
姓 名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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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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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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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证明意见 |
此表所填内容属实。
(盖 章) 年 月 日 |
洛宁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