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9 18:20:05
三、保证在应聘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及相关规定,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愿接受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
四、资格审查、体检以及考察公示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及相关标准被取消资格,本人服从决定。
五、通讯工具保持畅通,确保招聘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到本人。如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身份证号:
报考人员联系电话:
报考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附件2: | |||||||
2017年清徐县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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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身份证号 | 学 历 | ||||||
毕业院校 | 毕业专业 | 毕业时间 | |||||
服务基层 项目名称 | |||||||
服 务 地 | 现在是否在职 | ||||||
服务起止 时 间 |
合 同 服务期限 |
考核结果 | |||||
意 见 服务地考核 | 年 月 日 | ||||||
单位意见 派出(管理) | 年 月 日 | ||||||
注:1、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 2、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是否在职、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含)以后参加“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县区人社局、市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同时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 3、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体检、聘用情况等有关招聘考试信息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发布。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原公告标题为:2017年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