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9 17: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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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专业证书
取得
时间
应聘人员
签 名
本人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无简章规定的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的情形,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经审查不符,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
审查
意见
审查人签字: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请仔细阅读,认真填写;
2.本人报考单位及岗位指拟报招聘单位及岗位。
附件4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仔细阅读《黔江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黔江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等相关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专业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如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在招聘过程中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且如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接受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5
同意报考证明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
从事工 作及工 作表现 |
该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从事 .工作。 工作表现: 。 特此证明 证明人: 年 月 日 | ||||
单 位 意 见 | 所从事工作是否属实: 单位负责人签字: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人事主管部门 |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注:单位、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意见未签章此表无效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黔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黔江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详见《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四)在现场资格审查开始日前,往届生应取得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五)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自愿在黔江区事业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黔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