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5 14:14:47
为进一步优化玛纳斯县玛纳斯镇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增强社区工作队伍稳定性,坚决坚定树立树牢总目标、落实维稳组合拳,加强玛纳斯镇辖区各社区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杜绝风险隐患,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玛纳斯县玛纳斯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社区编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岗位条件:
(1)玛纳斯镇各社区编制外在岗工作人员5名,年龄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民族不限,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年龄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民族不限,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干部职工;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8.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9.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现场报名:玛纳斯镇党政办。
1.现场报名并领取填写报名表:
2.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三)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审查:
(五)面试:
(六)公布总成绩:
(七)体检;以具体通知时间、地点为准
(八)考察: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九)公示:以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招聘按照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2.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要求报名,以报考人员现场填报信息为准进行初审。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其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与报名时相一致。
(二)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采取汉语命题,汉语答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相关内容、社区工作业务知识、惠民政策、玛纳斯县基本情况等。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考生应具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日前。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审查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考生须提供的资料:《2017年玛纳斯县玛纳斯镇社区编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2017年玛纳斯县玛纳斯镇社区编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
1.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2.公布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
1.领取体检通知书。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书;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
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县招聘办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结果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玛纳斯镇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同工同酬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玛纳斯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玛纳斯镇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考生可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咨询电话:
玛纳斯镇人民政府党政办:0994-6633733
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6654123
玛纳斯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
http://www.mns.gov.cn/xwzx/tzgg/835914.htm